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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国家实施“营改增”改革方案,此方案的顺利开展,在降低企业税负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司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期间,“营改增”前、后相比,我司已多抵扣进项增值税额为382800.98元。随着“营改增”改革的深入,必将给企业带来实惠,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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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合作共创茂胜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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