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为加快山西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对全省违法排污焦化企业进行全面的整顿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的产能,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腾出区域环境容量。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将对排查出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环保设施未建成擅自投产的焦化企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国家禁止投资建设的能耗高、排污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违法建设项目,责令立即关闭拆除;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焦化兼并重组实施方案、选址布局合理的,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已投运的要焖炉保温,逾期未办理的,不得恢复建设和生产。
山西环保厅将整治超标企业,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治理设施水平低、运行不正常,或故意闲置无故停运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依法予以上限处罚;对屡禁不止、恶意排污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责令停产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对辖区内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焦化企业,山西环保部门将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不完成的,责令停止生产;对运营质量差、帮助企业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运营机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在山西市场的运营资格。
焦化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是一项涉及民生,关系区域环境安全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事项,山西省环保厅采取集中整治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相互协作,明确责任,兑现承诺,要确保2013年底前居民搬迁工作落实到位。
日前,山西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明确要求限期重组企业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关停淘汰。据悉,今年山西将淘汰落后焦炭产能500万吨,占全国任务的35.6%。
为加快兼并重组,促进焦化行业健康发展,山西省环保厅将对未通过国家焦化行业准入公告、已列入兼并重组整合被兼并淘汰对象的焦化企业,制定并停淘汰计划,于2013年底前关停。对于整合后大机焦已建成投产的,应立关停被置换的焦炉,为地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山西省环保厅表示将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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