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据工信部网站2月4日消息,工信部于2016年2月1日下发《关于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十一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第一批至第三批准入公告企业名下所有已建成焦化项目(生产线)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存有问题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对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及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按规定撤销其准入公告资格。
《通知》明确,要做好第十一批准入公告申报和核实工作。要全面核实企业名下所有已建成焦化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工艺装备和节能环保设施是否达到准入条件要求、能耗和排放指标是否达标、是否存有落后产能等情况。
最后《通知》还要求,在2016年5月31日前,将第一批至第三批准入公告企业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据悉,该《通知》的下发,是为做好2016年焦化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个:
2015年山西焦炭产量8034.69万吨
上一个:
2015年山西焦炭产量8034.69万吨